近日,中共泉州市委、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表彰泉州市2020-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的决定》(泉委〔2023〕50号),其中,泉州市福州商会荣获泉州市2020-2022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
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,泉州市福州商会高度重视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,认真对照创建标准,细化工作方案,常抓不懈,以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创建工作,受到了广泛好评,引领社会文明良好风尚。
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,商会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的志愿者,他们不畏艰难,风雨无阻,坚守岗位,为泉州市文明建设贡献出坚定的力量。
(志愿者坚守岗位)
商会今后将继续坚守初心,进一步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勇担商会使命,持续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规范化、常态化,为推动泉州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